9月1日,《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正式施行。当天,市妇联举行了《条例》宣传咨询日活动,旨在营造全社会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的浓厚氛围。 市政协副主席王良义出席活动。市妇联副主席康翠荣、市妇儿办主任王瑞花、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张芳芝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公安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司法局、团市委、市关工委、市民政局、城区人大等部门的领导参加了活动。
市政协副主席王良义在讲话中就如何实施条例提出了三点希望,即希望全市各级相关组织加强宣传、希望全市教育工作者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、希望社会各界凝聚合力,共同推动我市家庭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。
今年5月31日,《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在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,并定于9月1日起施行。该条例为我省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规范,填补我省家庭教育没有法律法规的空白。这是我省继重庆市、贵州省后,在全国范围内第三个推出家庭教育法规的省份。
市妇联工作人员还走进商铺和小区,向店员、顾客及过往行人发放有关资料。
据了解,市妇联将把《条例》宣传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,组织家庭教育辅导员、家庭教育骨干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家庭、进媒体,运用“百姓语言”解读《条例》;与妇联工作特别是“五好家庭”创建、“最美家庭”寻找活动结合起来,做好家庭文明建设,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