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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贯彻落实《关于激励关爱抗击疫情一线基层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》具体办法的通知

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中央组织部和省委部署要求,2月8日,山西省委组织部制定《关于激励关爱抗击疫情一线基层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》,进一步激励全省基层党员干部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勇于担当、冲锋在前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针对十八条措施的制定,市委组织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及任务分工。现依据通知精神,机关工委进一步明确落实的具体办法,望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遵照落实。 

  一、加强一线服务保障 

  全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在上级安排的基础上,一是要积极主动选派能力强、业务精、专业对口的党员干部充实到一线展开工作,同时,也可视情派得力人员协助挂钩社区开展共防共建,确实做到“党员干部冲锋在前、防控力量充足有效”。二是对单位参加抗击疫情的一线党员和党员干部要关心关爱,做好后方保障工作。三是对赶赴武汉一线医务人员更加关注和关怀,做好家庭服务和慰问,使其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而安心工作。 

  二、认真做好自身防护 

  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干部职工调整好复工后的工作生活状态,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,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,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和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既要以身作则,又要尽到督促落实的责任。各党组织成员和党务干部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,率先做好,带头影响大家共同落实各项要求。所有党员同志在严以律己的同时,也要加强对家人及其亲朋的管理指导。 

  三、及时总结并大力弘扬先进 

  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发现并认真总结本单位一线抗击疫情,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、先进党组织的感人事迹。既要向工委组织部呈报,又要积极向新闻媒体报送,树立好榜样、弘扬正能量。同时,要将他们的先进事迹详实备案,以便在后期表彰奖励、晋级晋升时作为参考,并为战役结束后工委总结表彰提供依据。 

  四、严格严肃呈报“一线入党”对象。 

  对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,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优秀,以及在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并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、符合党员条件的,群众充分认可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,可以发展为预备党员。要求各级党组织严肃承办、严格把关,工委也要从严审批。坚决防止把疫情当作入党机会,表现平淡、事迹一般而人为照顾搞人情党员的现象。 

  对受表彰的抗击疫情先进个人,本人提出入党意愿的,可优先发展。 

  五、依规加大奖惩力度 

 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,一定实事求是、严谨细致,高标准、高质量贯彻落实中央、省(市)委规定要求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,机关工委也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检查通报,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,要进行表彰;对弄虚作假、谎称瞒报等行为坚决予以批评处理。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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